各位同学:
为规范管理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完善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教育体系,校团委针对全体本科⽣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作,具体内容如下:
⼀、认定内容
根据《⼤连理⼯⼤学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案》、《⼤连理⼯ ⼤学2018级本科专业培养⽅案》、《⼤连理⼯⼤学2019级本科专业 培养⽅案》、《⼤连理⼯⼤学 2020 级本科专业培养⽅案》、《⼤连理⼯⼤学 2021 级本科专业培养⽅案》要求“《社会实践》”为毕业的必修学分,其中第⼆课堂《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及志愿服务。
⼆、⾯向群体
在 2021-2022 学年第⼀学期成功选择“《社会实践》”课程的全体本科⽣,未选择“《社会实践》”课程同学不得参与此次审核。
三、通过要求
1.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由校团委组织寒暑期社会实践活 动,累计1次以上,经校团委认定后给予1学分。
2.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包括⻘年志愿者协会、红⼗ 字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满 20 ⼩时及以上计 1 学分。
3.社区挂职⽅⾯,参加并顺利完成 1 期及以上校团委组织的社区挂职活动计1学分,社区挂职活动完成情况以校团委社区挂职与服务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四、认定流程
1、个人申报
2021-2022第一学期选择《社会实践》课程的同学需填写【附件: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认证信息统计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挂职)】及【对应的证明材料】、【已选课界面截图(可在新版综合教务系统查询)】。并打包材料上交至本团支部团支书。
证明材料说明:
社会实践方向:可提交校团委公布的结项名单(适当标注)及其他可证明参与实践并结项的图文,文档等;
志愿服务方向:可提交学校团委公众号平台志愿时长查询截图或88858cc永利官网青协公布的志愿时长等,志愿时长需达到20小时以上;
社区挂职方向:可提交校团委社区挂职与服务中⼼公布的名单等;
2.团⽀部第⼆课堂学分初审
各团⽀部团⽀书牵头,由团⽀部主要成员组成认定⼩组,负责团⽀部同学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申报材料的初审⼯作,审核本着对同学负责的态度进⾏。
3、以级队为单位汇总
各团支部汇总班级同学认证信息统计表及证明材料,将申报表按照不同认证方向(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挂职)分类汇总,打包表格及证明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交由级队团总支分类汇总。
各级队团总支将汇总的表格及证明材料打包成压缩包形式并命名为【xx级队+第二课堂认证材料】以级队为单位于2022年3月5日18:00前发送至88858cc永利官网组织部公邮。
4.第⼆课堂认定⼩组审核
团委实践部牵头,由团委相关部⻔学⽣⼲部组成认定⼩组,负责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的审核认定和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记录等⼯作。学院组织部将级队申报学分进⾏汇总,移交⾄团委实践部。各⼆级团委审核后将第⼆课堂信息统计表(电⼦版)按照学分⽅向发送⾄校团委实践部或志愿服务项⽬办相关公邮。校团委实践部或志愿服务项⽬办将根据第⼆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和记录情况进⾏认定,将认定后的审核结果反馈给各⼆级团委。
学部(院)需完成反馈确认⼯作,务必通知到个⼈,并统⼀上交成绩认定汇总表(电⼦版及纸 质版),逾期将不再接受反馈更改。
5、校团委实践部第⼆课堂学分汇总上报
校团委实践部牵头,对各⼆级团委上交的成绩认定汇总表进⾏ 审核整理,确认⽆误后上报⾄教务处。
五、注意事项
1.此次认定只含团委社会实践⽅向,学分要求为 1 学分。
2.第⼆课堂《社会实践》学分(团委社会实践⽅向)认定以团⽀部为单位申报,经团⽀部申报初审、第⼆课堂认定⼩组审核,最终上交⾄校团委实践部或志愿服务项⽬办统⼀进⾏上报。
3.避免多报。所有申报的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均按80 元/学分收取学费,申报学分超出培养计划要求的部分也将按学分收取学费。
4.避免漏报。满⾜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要求并成功选课,即可申请进⾏学分认定。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需满⾜培养⽅案要求⽅能毕业,请务必认真申报、以防遗漏。
5.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认证信息统计表、成绩认定汇总表应按要求填写,可根据需要续表,不得擅⾃篡改表格。成绩认定汇总表必须有经由本⼈确认和认定单位签章(若表格不⽌⼀⻚,需要每⻚都加盖签章),将纸质版上交⾄指定地点(后续进⾏通知)。
6.参与审核同学,需在学部院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相关资料,并根据审核结果按时进⾏反馈。如若错过认定时间,视为⾃动放弃认定审核,后果由个⼈以及学部院相关责任⼈承担。
组织部邮箱地址:
dutmezuzhibu@163.com
附件:
1.成绩认定汇总表
2.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认证信息统计表-社会实践
3.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认证信息统计表-志愿服务
4.第⼆课堂《社会实践》课程学分认证信息统计表-社区挂职
共⻘团⼤连理⼯⼤学88858cc永利官网委员会
2022年3⽉1⽇